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Williamhill威廉希尔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方案》、《Williamhill威廉希尔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暂行办法》及《Williamhill威廉希尔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2023年修订)》文件要求,为做好2026年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资格选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成立由学科带头人为组长、方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资格选拔工作。
(二)成立专业面试专家小组。学科成立专业面试专家小组,在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综合考核工作。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业务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原则上应为本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
二、选拔原则
硕博连读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以德为先,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三、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对象为本校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不含录取当年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三)硕士阶段的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
(四)在读硕士期间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重修补考、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选拔对象
1.本校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一年级已获硕博连读资格的(选拔程序详见第六条)。
2.本校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二年级符合如下选拔条件的(选拔程序详见第六条):
(1)硕士研究生阶段已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在科研工作中表现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2)硕士培养阶段在 SCI、EI、CSCD、CSSCI 源刊(含扩展版)上发表至少 1 篇学术论文(或持有录用通知,不含会议论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积极创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导师排第一、研究生排第二)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资格申请
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报名时,应提交申请材料(含电子版,已获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无需重复提交报名材料)。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考生填好表格,并按表格目录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后送交或邮寄到我院。
报名材料主要包含:
1.《Williamhill威廉希尔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报名表》(附件4);
2.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3.体检表,见附件2《Williamhill威廉希尔研究生体检表》;
4.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在读证明(培养部门开具并盖章);
5.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或学历、学位查询认证;
6.本科、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培养部门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7.荣誉证书复印件;
8.科研成果(论文、主持的创新项目、专利授权书等)复印件。
电子版材料提交注意事项:按目录顺序形成一份PDF格式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见,以“学号+姓名”的命名方式命名电子版材料并发送至学院邮箱。
六、选拔程序
(一)本校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一年级已获硕博连读资格的:
1.本人报名。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按期参加资格考核,在2026年1月15日-4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其中考试方式一栏选择“硕博连读”,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成功后,打印有关表格并交予学院备案,对博士研究生资格进行认定。
2.学科审核。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完成博士研究生报名后,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考核小组,专家组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资格进行考核(内容包含英语水平、是否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课程成绩是否优秀;是否具有深厚的学术素养,包括专业理解能力、知识运用能力、问题分析能力和方法评价能力等。其中学术成果方面,至少完成硕士阶段专业申请硕士学位需取得的创新成果相关条款之一)。
考核结果在本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
3.退出或录取。资格考核不通过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退出硕博连读培养模式,取消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学生按照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至毕业。
2026年4月中下旬,资格考核通过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经研究生院审核、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其他类型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同期办理录取等有关手续。
(二)本校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二年级符合选拔条件的:
1.考生网上报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申请者,请在2026年1月15日-4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点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考生登录”进行网报http://yz.chsi.com.cn/)。其中考试方式一栏选择“硕博连读”,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成功后,打印有关表格。
2.本人申请。2026年4月17日前,申请对象向学院提交所有申请报名材料(含电子版)。
3.学科审核。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考核小组,专家组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审核申请人的业绩材料,对学生是否具备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条件和从事博士科研工作的能力进行具体评议。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资格初审通过名单》,经学科秘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复审公示。研究生院对学科审议通过名单进行资格复审,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入围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进入选拔考试环节。
(四)选拔考试。取得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资格的研究生须履行学校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报名手续,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英语考试、专业面试和体检等综合考核。
(五)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硕博连读名额,根据制定的硕博连读考试选拔细则进行计分、排名,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考核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六)退出或录取。资格考核不通过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退出硕博连读培养模式,取消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学生按照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至毕业。
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与其他类型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同期办理录取等有关手续。
七、专业面试要求
(一)专业面试名单
学科根据申请条件审核申请人的业绩,审核通过者进入专业面试环节。
(二)专业面试内容
1.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等进行面试。
2.专业面试: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造诣与潜质以及综合素质等进行专业面试。
(三)专业面试要求
1.通过业绩审核的申请者需按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放弃。
2.专业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面试流程
1.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引导考生到指定座位入座。——秘书
2.请考生展示身份证原件(进行人证比对)。——秘书
3.进入正式面试环节,提醒考生面试分为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面试两个环节。——组长
4.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环节,请考官对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进行考核。——考官
5.专业面试阶段:请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以及硕士以来的主要研究项目、科研成果等。——组长
6.考官自由提问,考生作答。——考官
7.宣布面试结束。——组长
八、成绩计算
专业面试总成绩=英语考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80%。
九、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拟确定办法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按参加面试考生的专业面试总成绩分方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遇有空额或指标追加,将按序自动递补,专业面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学生第一学年专业成绩平均分高低排名。若考生报考的导师因资格名额或招生计划不足、未上专业招生目录需调整导师,应充分尊重考生、导师意愿进行双向选择,不服从调整的视为放弃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资格:
1.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
3.体检未通过者。
十、纪律要求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性强,本学科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
1.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委将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资格选拔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551(招考办)、0791-87046333(校纪委)、0791-87046180(williamhill中国)
2.实行责任制度。学科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要求组织招生考试,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所有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必须回避考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实行复议制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科考生面试结果负责,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科和面试专家小组应认真核查复议,并按时将复议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5.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williamhill中国
2026年4月30日